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鲁教人字〔2001〕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一)考试对象及条件: 1.考试对象 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 2.报考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济宁市市中区的中国公民;就读学校在济宁市中区的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3)普通高校或中等学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其他在读生不得报考。 (二)考试科目及层次分类 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分中学、小学和幼儿园3个层次。拟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中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小学层次考试;拟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幼儿园层次考试。 (三)报名:"两课"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日至6月8日,考生须先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www.sdjszg.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现场确认时考生不必提交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申请材料,但必须本人到场确认(交费、采集照片)。 3、教师资格申请报名:6月14日至6月17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与"两科"考试现场确认同时进行,教师资格报名有关要求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2012年报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知》并执行。 (四)考试时间:"两课"考试时间为7月7日。"两课"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考试前10日内登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此证作为考试入场的必要证件之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教师资格"两课"考试。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8月2日在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两门科目成绩均合格者,发放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只限用于申请一种种类的教师资格。2013年我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省考不一致,今年"两课"考试合格一门的,合格科目成绩下一年度将不再有效。
二、教师资格认定 三、报名地点
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济宁市市中区清平巷14号,济宁市通信大厦向南100米路西)
根据鲁价费发[2009]28号文件标准:
0537--2106137 附件: 1、2012年报名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须知 点击打开该文件或点击右键另存为
2、济宁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登记表 点击打开该文件或点击右键另存为
3、2009-2011年普通话考试成绩 点击打开该文件或点击右键另存为
4、2011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人员名单 点击打开该文件或点击右键另存为
济宁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济宁府河教育) |